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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要求,我公司于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4月02日公开绿也米业清水分公司5万吨/年水稻加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,验收报告见附件。
我公司承诺对验收报告内容以及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。
附件:绿也米业清水分公司5万吨/年水稻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
辽宁盘锦绿也米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03月05日